关于全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培训考试的通知
湘建办〔 2004 〕 94 号
各市、州建设局(建委),衡阳市建工局,省建工集团、二十三冶、中建五局:
为认真贯彻国务院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》精神,我厅下发了《关于全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》(湘建办 [2004]17 号),于今年上半年组织实施了 4 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培训考试,取得了良好成效。按照建设部《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、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暂行规定》和我厅《关于我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湘建建 [2004]240 号)要求,现就我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培训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我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将结合安全生产培训工作一并进行。按照“统一规划、分类指导、逐级实施、严格管理”的原则,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通过培训考试合格,即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。
二、培训对象、培训内容和培训方式仍根据湘建人教 [2003]422 号文件规定,分 A 、 B 、 C 、 D 四类人员,按照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实施计划》,由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逐级组织实施。要根据企业实际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,不得强制企业参加由培训机构组织的培训,也不得向培训机构收取任何名目的管理费用。培训费每课时不得超过 1.5 元,不允许少开课,多收费。
三、从明年开始,我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培训考试安排在 4 月份的第二个星期六进行,将在部试题库中抽取试题并组织考试。
四、为了配合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工作,今年将于 8 、 9 月份再组织两次安全生产培训考试。考试时间分别为 8 月 28 日和 9 月 18 日。请各地于 8 月 24 日和 9 月 14 日下午四点前分别将四类人员考试所需试卷数报省建设教育协会(联系人:刘继贤 联系电话: 2223266 )。各地应分别于 8 月 26 日和 9 月 16 日下午到省领取试卷。考生注册、考场编排、监考、阅卷、成绩录入均仍由各市、州负责,并运用《职业技能岗位培训与鉴定管理信息系统》进行管理。每次考试结束后的五天内,各地应及时将本次考试成绩传输到我厅。
各地要按照要求,认真、及时做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培训考试工作,确保我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。
湖南省建设厅
二 OO 四年八月二日